重庆回收行业务规则
编辑:江北区九奢汇珠宝店 发布时间:2018-06-19
重庆回收行业务规则:
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,规范公司业务操作,加强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自律,维护公司以及当户合法权益,防微杜渐,降低经营风险,促进公司业务健康、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业务规则。
一、经营范围
(一)重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:
1、动产质押典当业务,如金银饰品、珠宝、家电、古玩字画等物品质押业务,以及交通工具、生产设备、生产原料、生产成品等物资的质押业务。
2、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,如企业股权、林权等;有价证券、票据、仓单、提单等。
3、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;
4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统收、专营、专卖物品的典当。
5、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;
6、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。
(二)重庆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:
1、《典当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典当的财物一律不予典当;
2、非绝当物品的销售;
3、动产抵押业务;
4、集资、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;
5、发放信用贷款。
上一条: 重庆香奈儿回收寄卖中如何鉴别真假
下一条: 重庆名表回收如何鉴定?
版权所有:江北区九奢汇珠宝店 备案号:渝ICP备18008198号手机版